【工资】工资已减员-工资项自动按0计算
- 薪人薪事 | 1970-01-01 08:00
本次更新内容如下
工资减员,但社保、公积金未减员情况下,员工目前仍会存在于工资报表中,本次更新后,此类情况下,员工工资项全部会按0处理,并不支持工资项的修改,如需修改请先调整工资减员月
*例:当前报表月是10月,薪酬管理员在工资模块的“薪酬设置”中选择工资减员模式为“员工离职时选择减员月”;小薪8月离职时,工资减员月设为9月,由于小薪因家中有事辞职,不会立刻找工作,于是与公司协商继续为其缴3个月社保和公积金,所以在离职时社保、公积金减员月设置的都是12月;此情况下,小薪在9月、10月、11月仍可在社保模块计算社保公积金,并且小薪会出现在工资报表中,本次优化后,小薪9、10、11月的工资都会按0处理,只有社保公积金会正常显示在工资报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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