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明知道是欺诈行为,为啥女员工还要隐瞒?” - 薪人薪事
- 薪人薪事 | 2020-09-08 18:00
小薪接触过不少的HR,发现面试环节HR对女员工的婚姻状况十分关心。在能力相当的情况下,会择优录用已婚已育或未婚的女员工。因此出现了个别女员工在面试时会向公司隐瞒婚姻状况的情况发生。
那么员工向公司隐瞒婚姻状况算不算欺诈呢?有什么好办法可以解决吗?今天,小薪就来告诉你,帮助各位HR小伙伴从容应对员工的隐婚行为。
1.员工隐婚行为是否构成欺诈?
隐瞒婚姻状况入职是可能构成欺诈的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其中所说的欺诈方,包括用人单位的欺诈,也包括劳动者的欺诈。
在双方产生雇佣关系的情况下,一定要坦诚相待哦~
2.为什么女员工要隐瞒婚姻状况?
企业在招聘女员工时,出于公司利益、员工效率、以及法律法规对于“三期”女职工的特殊保护等诸多因素,产生了一定的选择倾向性。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
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指企业不得以女职工怀孕、生育和哺乳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至于女职工在‘三期’内违纪,按照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应予辞退的,可以辞退。
因此很多企业倾向于招录未婚或已婚已育的女员工,从而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许多女员工担心公开自己的婚姻状况会给自己造成求职障碍,所以在求职时选择隐瞒自身的婚姻状况。
3.面对女员工的隐婚行为,HR应该如何预防?
首先,企业应要求员工进行入职体检,确认员工入职前没有传染性疾病或怀孕等,其次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的诚实信用原则与隐私保护并与其强调隐瞒或虚构事实会导致的危害。同时,企业也应当依法履行告知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用人单位对工作内容、条件、地点等情况如实告知员工的同时,劳动者也应当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如实说明的义务,不能隐瞒或虚构事实。